高青县隶属山东省淄博市,位于鲁北平原南部,北依黄河,南靠小清河。地理坐标为东经117°33’至118°04’,北纬37°04’至37°19’。西北、北部隔黄河与惠民县相望,东部与滨州市、博兴县接壤,东南部与桓台县以小清河为界,南部、西南部与邹平县相邻。东西最大横距约47公里,南北最大纵距约26 公里。 总面积830平方公里,呈狭长廊状,为黄河冲击平原, 平均海拔12米。县东部的大芦湖,淡水面积1千余公顷, 既是全县渔业养殖基地,又是可供游玩的旅游胜地。本地属北温带大陆性气候, 光照充足, 全年太阳辐射总量为123.5千卡/平方厘米,全年无霜期189天。 主要农作物均有分布,特别是水稻、西瓜、食用菌风味尤佳。地下石油、天然气、石膏矿藏资源丰富。 高青县主要包括原高苑县、青城县属地,古代属大汶口文化、龙山文化。约公元前800年,长狄人建瞒国,在济水北岸筑狄城为都。秦汉时曾为千乘县。 1734年(清雍正十二年)后,高青为三府四县地。东南部为高苑县,属青州府;西南部为邹平县,属济南府;西北部为青城县,东北部属蒲台县,皆属武定府。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主政权在抗日战争中逐步形成。1940年,高苑、青城县属清河专署。1943年,高苑、青城县属清河行政主任公署。1945年8月山东省政府成立,领胶东、鲁中、鲁南、渤海、滨海5个行政公署、21 个专员公署,高苑、青城县属清河专员公署,隶渤海行政公署。 1948年4月,高苑与青城合并为高青县, 初属三专署,后属清河专署,隶渤海行署。1950年3月, 高青与齐东合并称齐东县,隶惠民专署。1958年11月,将齐东析入博兴、邹平县地,皆隶淄博专署。1961年10月,复置高青县,隶惠民专署。1991年,隶属淄博市。 高青县城市综合功能日益完善,城乡面貌焕然一新。已建成购物中心、供销大厦、天鹅商城、华苑旅游有限公司等一批商贸服务设施,金融、保险、文化、科技、教育、体育、卫生事业发展迅速。城区实现了“四季常青三季花”的绿化格局,1993年建成省级卫生城。交通发达,村村通柏油路,架设了通向京津的黄河承压舟浮桥。距济青高速公路、胶济铁路和济南国际机场分别仅有30公里、50公里和120公里。建成了长、市、 农联为一体的现代化通讯网络,实现了供应充足稳定,实现了村村通电。 ""九五""期间,高青县将加强重点通道和枢纽建设,筹建黄河公路大桥和通往高青的铁路专用线项目。邮电通讯实现交换程控化、传输数字化和电报传真化。建成全国农村电气化县。发展城区热、气、冷三联供,达到现代化城市水、路、电、邮电、热和气六通标准。 高青县文化源远流长,环境优美,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众多。碧波荡漾的大芦湖、天鹅栖息的艾李湖和气势磅礴的九曲黄河,已被列为市级风景名胜区和旅游胜地。狄城遗址和宋朝的“扳倒井”、“滚龙桥”,清代的文昌阁分布境内,均为省级重点保护文物。大力开发旅游资源,建设“大芦湖、天鹅湖、黄河风情”三个景区;开发古文化,开辟“青苑、高苑、文昌阁”等多处景点。明天的高青大地将更加风光无限。